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免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免试推荐工作。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杨志勇
副组长:高 潮
成 员:高 岚 姚玉南 毛小兵 周瑞平 李煜辉 孙 俊 白秀琴
张 涛 张永峰
秘 书:陈劲松 熊英姿
二、推荐范围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3、国防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武汉理工大学后备军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及名额
1、2017年推免生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按A、B两类进行推免生资格推荐:
A类按综合成绩推荐资格,我院42 名;
B类按综合成绩及创新成果推荐资格,全校共计380名。
2、“中国青年志愿者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文件。
3、直博生:需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个人提出申请。
4、201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继续进行,具体推荐办法见校教务处文件。
四、推荐条件及考核原则
1、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以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2、考核
学院推荐201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统一考核、统一标准,按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进行分类排队、择优选择的原则。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计算为准。
(2)附加分按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执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1日,以证书为准。其中,申请A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5分。
五、推荐时间安排
1、2016年9月10日-12日,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网上申报,在网上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
2、2016年9月13日上午10:00前,学生向教学办递交《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名)、《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及支撑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年9月13日-14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4、2016年9月14日下午,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其中A类按学院名额的1:1.2推荐)报教务处,并公示3个工作日;
5、2016年9月21日,教务处网站公布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2、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咨询与投诉电话:
86582031、 86582033。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