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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建】能动学院机关首问负责制

发布时间:2015-04-28 08:35:00
   

为加强学院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向全院师生及外来办事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负责人是指与服务对象接触或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负责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业务办理、投诉等问题,不论是否属于本人或本部门的职责范围,都必须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或拖延办理时间。

第四条  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场给予明确答复;符合有关规定、资料齐全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办理;已承诺限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在承诺服务时限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  业务办理属于首问负责人岗位职责范围之外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本办公室具体负责该事项的工作人员,必要时亲自联系相关办公室和工作人员;业务办理需找学院以外其他单位的事务,首问责任人应将相应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办事地点告知服务对象。

第六条  政策规定不能办理或暂时不能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做出耐心细致的解释。

第七条  学院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用语,态度谦和,服务周到。不准以“不知道”、“没办法”、“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为由推脱敷衍。

第八条  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受到服务对象表扬的工作人员,可作为学院年终个人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  对于不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给学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条  投诉电话:027-86581997

 

 

                                                                                         二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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